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学位法》的最新要求,推动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近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24号楼415会议室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学位法》专题学习活动。
会上,副院长朱曜峰从学位授予标准、学术诚信规范、学位争议处理三大维度详细解读了《学位法》。他强调:导师们要深入理解法律精神,在日常教学和指导工作中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学院也将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督与反馈机制,确保《学位法》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
此次培训会的召开,不仅为导师们提供了一次深入学习新法规的机会,更激发了导师们对于研究生培养工作创新与改革的思考。材料学院将以《学位法》实施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位法》的学习与宣传,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推动材料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位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成果,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意义非凡,自1981年《学位条例》颁布以来,这是首次进行全面修订,是我国学位管理从“条例规范”迈向“法律治理”的重要里程碑,预示着学位授予、管理以及研究生教育等各方面将迎来全新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