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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奖、助、勤、贷、补政策简介

作者:时间:2019-10-07浏览次数:

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奖、助、勤、贷、补政策简介

 

一、国家奖学金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

二、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真北励志奖学金、鹭涛励志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

四、浙江理工大学奖学金

1.校长特别奖学金:奖金:1-5,名额不限;

2.卓越人才培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一等奖:6000/人,二等奖:3000/,各15名;

3.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2500/人(艺术类:4000/),获奖比例:3%;

二等奖学金:1500/(艺术类:2500/),获奖比例:10%;

三等奖学金:500/人(艺术类:800/人),获奖比例:10%

4.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外语优秀奖、社会工作、自强自立等,获奖比例:3%;

5. 大学生创新活动与竞赛奖励:学生以浙江理工大学名义参加省级及以上一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分别给予500-400个人奖或1000-9000团队奖励

6. 考研专项奖学金:根据考上院校,分别给予500-800元奖励

7.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奖比例11%,奖励金额:3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奖比例约4%,奖励金额:500元/人。

一、国家助学金

生活费有问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两档,分别为4000元和2500元两档

二、校内资助

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出国(境)资助、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出国(境)资助:学校出国(境)资助分三档,每年11月开展申请、评审工作:

第一档:2万元人民币/人,名额10人;

第二档:1万元人民币/人,名额20人;

第三档:0.5元人民币/人,名额40人。

校内助学金:学校含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助学金种类多且齐全,资助比例已经覆盖到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社会资助

由热心教育事业,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企业发起,目前在运行的有健盛助学金、真维斯助学金、云林助学金、康恩贝助学金、精工助学金和海贝助学金等,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10000不等。

 

一、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学校常设办公室文员、图书馆管理员、资料室管理员、护卫队协管等勤工助学岗位1200个,勤工助学工资15元/小时,为保证学生学习工作两不误,每月工作不得超过40个小时,每月工资最高可达600元/月。

二、发展性资助项目:为了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上社会,锻炼自我,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学业提升、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学术科研、就业创业、素质拓展、志愿服务和其他公益类项目为内容,。经费来源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专项资助经费,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 截止到目前,我校已实施七期发展性资助项目,立项数663项,累计参与人数约2600人,资助金额122万。

 

 

一、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住宿费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高校组织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

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浙江地方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或代偿标准为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

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研究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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