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评议小组讨论、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本学年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如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16: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
联系邮箱:2240384171@qq.com 联系人:高老师。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