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各班级上报,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评议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及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望各班级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认真履职,坚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踏实做好本学年班级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高老师反映,电话:0571-8684586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