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浙理工研﹝2023﹞4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工办审核,张鑫欣等31位同学拟给予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给予以公示。
注意:本资助资格名单为学院审核后公示名单,最终的资助名单及资助等级,待学校研工部审议后另行公示,最终名单请后续关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若广大师生对名单内同学获得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资格有异议,请于5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电话:86845861,E-mail:lgclyjs@126.com,联系人:高老师。反映问题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发邮件请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有关情况并及时反馈。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