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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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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精工卓越工程师班”发展性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6-05-13    点击数:0  

    各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报效国家,在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浙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精工卓越工程师班”发展性资助项目。本项目聚焦学生个性化成长需求和团队协同创新能力培养,通过项目化资助方式支持学生在学术科研、实践创新、学风建设、文化传播等领域的探索与突破。


    一、资助对象

    浙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启新先进材料班学生。


    二、项目类别、资助标准

    项目类型分产教融合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培育项目、网络文化育人项目、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项目四个类别,

    奖励标准:1000-5000元/团队或个人(根据项目类型、实施计划、预期成果及前期基础差异化评定),

    具体细则详见附件1:“精工卓越工程师班”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说明。


    三、评审程序

    1.项目时间范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在2026年5月和2027年1月分两个批次进行。基于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5月集中申报资助金;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2027年1月集中申报资助金。具体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学生团队或个人自行提出书面申请。在5月批次申报的团队或个人请于2026年5月17日前提交附件2“精工卓越工程师班”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3“精工卓越工程师班”发展性资助项目汇总表,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方式:以压缩包形式将电子版材料交至邮箱lgclyjs@126.com,邮件命名方式【负责人姓名+精工卓越工程师班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

    3.学院审核后,递交至“精工卓越工程师班”发展性资助项目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误后,学院发文公布获奖名单,报学生处、研工部备案。


    四、其他

    本评选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试行期一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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